來論|香港必須盡快完成國家安全立法

2024-01-26 00:00

香港特區落實基本法第23條保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已經蹉跎了26年;總算今天聽到特首李家超斬釘截鐵地宣布要完善我們國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對此,我是完全贊成的。

相信大眾市民都不會忘記:所謂的「民主戰士」公開乞求美國制裁香港;立法會在反中亂港分子的操弄下完全失控、恍如亂世;黑衣暴徒無視法紀、肆意破壞;守法市民人人自危。若非全國人大決定為香港特區建立建全國家安全的法律和機制,授權人大常委會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即時生效,我們的家園已被「攬炒派」和暗中指使和支持他們的外來勢力,破壞到片瓦無存。但《香港國安法》只管四宗罪,因此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內的其他罪行,及將香港法律內有關條文更新至符合現時社會的狀況,是保障我們家園和發展經濟必須之舉,亦是刻不容緩的。

我個人認為外來勢力亂港之心從未放鬆,因為香港是國家最開放的地區,攪亂香港,就有機會拖慢國家的發展,所以他們會千方百計「鑽空子」。一套較全面保障國安的法律,就是填補了大部分的漏洞,令亂港的外來勢力及其在港附庸無法任意妄為。因此他們必須要反對。不過他們很聰明,會審時度勢,找一些可以誤導市民的方式,來阻礙立法。

經過黑暴亂港,再講毋須落實基本法23條,已是信者寥寥。但是拖慢國安的立法,說詞還是有不少。例如:「疫情剛剛過去,香港應專注恢復經濟,現在的《香港國安法》已能發揮作用,其他國家安全的立法可以遲些才做。」、「國家安全立法非常重要,必須全面咨詢,等市民有機會表達意見,這樣市民更能明白條例草案的內容,法案亦會更符合社會的需要。」、「咨詢的時間不應限於一月或數月,政府應誠心誠意聽意見。」這類說詞多的是。其中有些人是真誠的,但也不能排除有另有目的人。

西方國家對保障國家安全,非常重視,動輒有幾十條、甚至過百條、不同範疇的法律;有的法例擴大警權,令人權相形見絀。但正正是這些國家,批評我們的國安法。雙重標準,顯露無遺,有何顏面自詡為文明之國?我相信特區政府一定是在參考了國際上各國的國安法律後,才草擬法案,不怕西方政客和傳媒顛倒是非。

香港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已經到了不可不立的階段。否則,我們的安居樂業將受到外來勢力無窮無盡的破壞,而我們的經濟發展也會被干擾。通過較全面的國安法律,會令我們站得穩,任你風吹雨打,我還是屹立不到。

作為一名香港市民,我呼籲大家,為自己,為家人,為將來,支持特區政府將此條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支持立法會審議、修改及通過此草案,支持堅實地填補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的空缺。
范駿華
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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